一、申请对象:县域内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各类小微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个体经营户及农户。
二、合作银行:太湖县内所有合作银行。
三、申请条件:符合太政办秘[2018]118号《太湖县政银担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四、担保费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
五、担保额度:单户融资担保余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六、业务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各类小微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及农户,到县担保公司及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先登录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平台申请业务)。
(二)申请担保主体按县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县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