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提升咨询服务项目 邀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2-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湖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提升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太湖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提升招标项目的邀请询价单位,于2024年2月23日12点(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并通过验收;

4、付款方式:参考招标文件合同模板。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复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收到采购人签发的投标邀请函。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资格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可能没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5、售后服务说明;

6、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太湖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太湖县人民东路283号文博园一期行政楼2楼办公室);

3、投标方式: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面及封袋应写明:具体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日期)邮寄或送达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不组织现场唱标,中标结果在我司网站公示。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投标材料要求:(1)邀请招标函。(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标的,需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报价表(加盖公章)。(4)按以上顺序密封装订成册(便于询价组现场拆封评审)。

3.本次项目的采购询价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收到投标材料后一律不退还投标人。

4.将根据投标人系统技术参数响应表全部响应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价相等时,则采取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现场再次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865942153